游览须知:
一、游客车辆不得驶入景区,一律停放在停车场,请保管好贵重物品及个人财物,做好必要的防盗措施。
二、乘坐游览车时,需购买游览车车票,请妥善保管好票据,如有丢失损坏须补票乘车。车厢内禁止站立、摇晃,禁止把四肢及头部伸出车窗外。
三、请勿携带香火、火种、易燃易爆品、宠物、危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景区,严禁在景区内吸烟、烧烤、燃点篝火、燃放烟花爆竹等。一经发现,后果自负。
四、禁止游客在景区内贩卖或陈列物品、散发传单及演讲、商业目的的摄影摄像、其他妨碍景区及其相关设施运营的一切行为。
五、景区提倡文明行为,请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、乱刻、乱划、乱写、乱涂。
六、请您保护景区资源和旅游设施,爱护野生动植物,严禁伤害、捕捉野生动物,攀折花草树木、攀登及毁坏文物、严禁采摘果实等。
七、参观游览时,请遵守秩序,请勿拥挤打闹、攀爬、翻越安全八、注意景区安全警示,不要到偏僻危险区域游览,请勿进入未开放区域游玩。
九、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保管好个人物品,照顾好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。
十、如果遇有雨雪、沙尘暴等恶劣天气,要注意防风、防滑、避雷。遇到紧急情况,请不要惊慌,听从导游或工作人员指挥。
十一、景区对于因游客违反相关安全规定,或因游客自身的疏忽、过失所引起的事故,景区概不负责。
十二、在景区内如有问题请拨打景区电话0351-6159898、0351-6862502或到景区游客中心咨询。